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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两首:《房兵曹胡马》赏析

03-15 22:09:42  浏览次数:846次  栏目:北师大版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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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兵曹胡马
  杜甫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注家一般认为作于开元二十八年(740)或二十九年,正值诗人漫游齐赵,飞鹰走狗,裘马清狂的一段时期。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象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维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难道不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吗?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
  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
  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
  《马诗》是通过咏马、赞马或慨叹马的命运,来表现志士的奇才异质、远大抱负及不遇于时的感慨与愤懑,一、二句展现出一片富于特色的边疆战场景色,乍看是运用赋法:连绵的燕山山岭上,一弯明月当空;平沙万里,在月光下象铺上一层白皑皑的霜雪。这幅战场景色,一般人也许只觉悲凉肃杀,但对于志在报国之士却有异乎寻常的吸引力。“燕山月似钩”与“晓月当帘挂玉弓”(《南园》其六)匠心正同,“钩”是一种弯刀,与“玉弓”均属武器,从明晃晃的月牙联想到武器的形象,也就含有思战斗之意。作者所处的贞元、元和之际,正是藩镇极为跋扈的时代,而“燕山”暗示的幽州蓟门一带又是藩镇肆虐为时最久、为祸最烈的地带,所以诗意是颇有现实感慨的。思战之意也有针对性。平沙如雪的疆场寒气凛凛,但它是英雄用武之地。所以这两句写景实启后两句的抒情,又具兴义。
  三、四句借马以抒情:什么时候才能披上威武的鞍具,在秋高气爽的疆场上驰骋,建树功勋呢?《马诗》其一云:“龙背铁连钱,银蹄白踏烟。无人织锦襜,谁为铸金鞭?”“无人织锦襜”二句的慨叹与“何当金络脑”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就是企盼把良马当作良马对待,以效大用。“金络脑”、“锦襜”、“金鞭”统属贵重鞍具,都是象征马受重用。显然,这是作者热望建功立业而又不被赏识所发出的嘶鸣。
  此诗与《南园(男儿何不带吴钩)》都是写同一种投笔从戎、削平藩镇、为国建功的热切愿望。但《南园》是直抒胸臆,此诗则属寓言体或比体。直抒胸臆,较为痛快淋漓;而用比体,则觉婉曲耐味。而诗的一、二句中,以雪喻沙,以钩喻月,也是比;从一个富有特征性的景色写起以引出抒情,又是兴。短短二十字中,比中见兴,兴中有比,大大丰富了诗的表现力。从句法上看,后二句一气呵成,以“何当”领起作设问,强烈传出无限企盼意,且有唱叹味;而“踏清秋”三字,声调铿锵,词语搭配新奇,盖“清秋”草黄马肥,正好驰驱,冠以“快走”二字,形象暗示出骏马轻捷矫健的风姿,恰是“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杜甫《房兵曹胡马》)。所以字句的锻炼,也是此诗艺术表现上不可忽略的成功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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