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多数人来说,心律失常是一种常见现象,几乎每个人都发生过心律失常。心律失常虽然会使血液循环受到影响,但对血液流动的影响是相当小的。但实际上当心率不低于每分钟40次或不高于每分钟140次时,心脏的排血量没有什么重要的改变。因此这样的心律失常都不是必须治疗的。
当然,心律失常要不要治疗,还得看症状的轻重。有的人每次早搏都有不适感,出现上冲、下沉或扭动的感觉。有的人心率稍慢一些就感到头晕。有的人心率稍快一些就觉得心慌。对上述这些人,用一点药使症状减轻些当然也有好处。
但是,不少抗心律失常的药都有些副作用。所以在决定是否用药、用什么药、用多大剂量时,应该全面地权衡利害,从得和失两方面考虑。首先应在药物以外进行调整。比如尽量保持生活规律,避免劳累和心情激动,戒烟、减肥等,以保持体内电解质平衡和改善心肌缺血。只有当早搏平均每分钟超过5次,自觉症状又较重,经上述调整后仍无好转的。才值得用药治疗。
对于过缓性心律失常(即每分钟心率低于40次),如窦房结病或各种传导阻滞,如果是属于新出现的或时有时无的,说明有好转的可能,应抓紧找医生治疗。如已成定局,心率又特别缓慢,有长间歇,引起明显头晕或昏厥等症状的,则宜安装起搏器,以保平安。心率50以上,无明显症状的,可再观察一段时期,暂时不作治疗。至于每个有心律失常的人是否需要治疗,还是由医生通过全面分析,分别对待为好。
首先,室上性早搏如无明显临床症状,应属良性的,一般无需特殊治疗。如果24小时动态心电图记录为室性早搏,且大于心搏总数的10%,又有明显的胸闷、心悸症状者应该治疗。
其次,心律失常有血液动力学改变时,如可能发生休克、心衰时需要治疗。
另外,有些心律失常本身并不严重,但如果是心肌梗塞或洋地黄中毒等病因所致,即使早搏很少,也应积极治疗,否则能发展为严重的心律失常而危及生命。
由于老年人的心律失常多为继发于冠心病、高血压病、糖尿病、风湿性心脏病等,因此,老年人的抗心律失常治疗应首先在针对不同病因及诱因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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